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货币真伪鉴定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等规定,在福建省共授权15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流通中人民币的货币真伪鉴定业务,同时授权其中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存取和兑换的外币的货币真伪鉴定业务。被收缴人对办理存取款和货币兑换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当地的货币真伪鉴定授权机构申请鉴定。现将福建省货币真伪鉴定授权机构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货币真伪鉴定授权机构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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