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厦门市分行的指导下,由浙商银行和交通银行联席主承销的福建省首单企业浮息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的主体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2亿元,期限120天,初始票面利率1.82%,浮息挂钩LPR,每三个月调整一次。该债券起息日为2025年11月19日,存续期内有2个计息周期,首个计息周期初始票面利率1.82%(1年期LPR-1.18%),2026年2月19日进入第2个计息周期,将根据当时的1年期LPR利率进行票面利率调整。该笔债券的发行是福建省在债券发行领域的有益创新和探索。
浮息债券作为利率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以基准利率加一定利差,确定各期付息利率的债券,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利率波动,帮助投资者对冲利率风险,也为发行人优化融资结构和平衡资金成本提供更灵活选择。发展浮息债券,有助于提升债券市场应对利率风险的韧性,同时有利于理顺利率关系,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将发展浮息债券作为拓展区域债券市场广度和深度的重要工作,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宣导,说明浮息债券工具优势,强化政银企协同联动,推动创新产品高效落地,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融资选择。
下一步,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探索债券业务和产品创新,有力推动辖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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