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起草了《关于修订〈三明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mzzg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崇桂新村98幢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国库科(邮编36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598-896902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 附件: 附件1:关于修订《三明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修改〈三明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