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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福州中心支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按照《条例》的要求,福州中心支行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抓住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契机,扎实推进政务大厅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维护央行形象。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条法部门法律保障,各部门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形成以互联网、大众传媒、触摸屏、专题会议、宣传册、宣传栏等为主要渠道的多层次、多角度的公开体系,督促实时发布重大政策信息、重要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方便广大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工作动态。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与申请人就申请公开事项进行沟通,并依法合规、按时答复申请人。

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大厅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福州中心支行抓住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契机,强化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服务大厅的日常监督与维护管理,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优势的服务。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金融宣传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校园行”、“金融知识进社区”等大型金融宣传活动,增强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政策、法规的认知度,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和拓宽金融消费者表达诉求的渠道和维护权益的渠道。

四是加强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借助政府信息网站、各类传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部分分支行开展检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置

公开福州中心支行机构性质和职责;内设处室职责;内设处室楼层分布和联系方式。

(二)主动公开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福州中心支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关于推进全省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的行政许可

公开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审批,金融机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的审批计7项行政许可。

(四)有关业务信息

1、按照《条例》规定应予公开的国家金融方针政策。

2、区域重要金融信息,包括福建省经济金融(季度、年度)运行报告、福建省金融稳定年度报告、区域金融统计数据等信息。

3、对执法检查对象违规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

公开福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六)其他有关信息

福州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人员录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公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福州中支子网站,对《条例》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实行上网公开。

(二)服务窗口公开。在对外服务场所,通过制度上墙、在柜台放置业务办理指南等形式,对办事的条件、办理程序、投诉办法等内容予以公开。

(三)电子触摸屏公开。设置电子触摸屏,便利公众查询机构职责、部门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说明、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四)金融宣传公开。就有关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业务规范等内容,通过组织专项金融宣传活动予以公开。

(五)通过媒体公开。通过《金融时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州日报》等媒体,对国家金融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宣传福州中心支行主要工作成效。

(六)会议公开。对金融运行、重大金融政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等重要问题,通过举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通报会、金融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福州中心支行依法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申请内容涉及文件查询。

二、申请处理情况

福州中心支行按照《条例》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予以答复,同意公开。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福州中心支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依照有关法规,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福州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福州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福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增强公开主动性、落实金融政策措施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等方面还需改进。为此,2014年,福州中心支行将着重在以下两个方面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央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宣传,着重强化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改革在福建省的传导落实到位。二是根据福州中心支行实际办公条件,本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推进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央行形象与窗口服务水平。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    附   表

附表一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

0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0

附表2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

0

0

0

0

4.其它收费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